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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四转变”实现扶贫领域精准监督
发布日期:2018-08-20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今年以来,溧阳市纪委将“脱贫惠农政策有效落实”列为重点攻坚目标,开展“清风镇村”三年行动,通过变理念、变方式、变方法、变效果,严肃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有效释放从严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强烈信号。

一是层层压实责任,变“要我查”为“我要查”。坚持挺纪在前,高举惩腐利剑,紧盯扶贫领域各个角落,层层传导责任压力。督促镇(区、街道)党(工)委扛牢主体责任,发挥统筹领导作用;督促市委农工办、民政、财政等部门履行好职能,主动作为协同攻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治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有力抓手,坚决摒弃“等靠要”思想,深入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

二是拓展监督方式,变“等线索”为“找线索”。利用传统载体和互联网平台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在市纪委监委官方网站设立扶贫领域涉纪信访举报受理专窗,在“天目青莲”微信公众号开通举报平台,在镇(区)设立扶贫领域涉纪信访举报箱,明确专人负责,统一汇总问题线索;创新暗访监督方式,采取不定人员、不定路线、不打招呼,“机动式”暗访和“驻地式”摸排相结合的方式,进村入户深入调研,一线掌握问题线索;发挥村级巡察试点工作优势,将扶贫政策落地、扶贫项目推进、扶贫对象帮扶情况列为巡察监督重点,深入挖掘问题线索;用好科技监督手段,借助扶贫开发项目库、“三资三化”平台等载体,比对发现问题线索;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多管齐下发现问题线索;依托乡镇廉情分析平台,用好村纪检委员队伍,广泛收集问题线索。


三是突出监督重点,变“盲目干”为“精准干”。紧扣扶贫项目、民生保障、扶贫资金等重点领域,紧抓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审核审批、检查验收等关键环节,紧盯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抢占掠夺、失职失责等突出问题,剑指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脱贫攻坚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扶贫注水等问题,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问题,实行提级查处、挂牌督办、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

四是增强问责效果,变“浅层问”为“深层治”。对扶贫领域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快查快结、从严处理;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失职渎职的党委和纪委进行“双问责”。针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责任缺失、管理漏洞等问题,通过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要求举一反三,查漏补缺,限期整改。发挥案件警示震慑作用,梳理近年来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抓好警示教育,形成警示效应,让群众知晓、干部知耻,倒逼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共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立案调查6人,诫勉谈话7人,批评教育4人,提醒谈话30余人,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陈寅 魏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