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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大做”的背后
发布日期:2018-11-05   来源:天宁区纪委区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老李,对于这次提醒谈话,你有什么想法也可以谈谈。”

今年,常州市天宁区经济开发区(青龙街道)引入“第三方”对单位作风建设进行调研,对调研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在作风警示大会上通报曝光,而后,由纪检监察机关约谈被察党的单位和个人,我就接受了一次对老李上班迟到一事的约谈任务。

“我平时一直早十几分钟到单位,今天刚好碰到咱小区的老刘,他向我了解了一些社区工作的事情,这不就耽误了几分钟,都快退休的人了,还弄个谈话,让我老脸往哪搁啊。”老李无奈地说道。

“这次谈话的目的主要是从关心、爱护我们工作人员的角度出发,你呢也不要有什么心理负担。”

“迟到这样的小事,领导口头提醒一下,以后就会注意了,没必要又曝光又谈话吧,太小题大做了!”老李略带苦涩地表达他的不满。

“老李啊,迟到事虽小,但产生的不良影响也不能忽视啊。”同行的吴主任耐心地说道,“尤其是在咱们基层社区,你可能平时是工作很认真,但前来办事的群众看到咱们的员工迟到几分钟,他们会怎么想?个人的一些看似微乎其微的小问题,影响的是整个集体的形象。”

“吴主任你说的是,道理我也明白,但是我还是觉得大会上通报曝光和谈话这处理对我太严格了。”

“严管才是厚爱啊。”吴主任解释道,“单位这么做,全是出于对你们的保护与关心。对这些看似不严重、习以为常的小问题来‘猛扯袖子’‘小题大做’,目的就是让大家‘红脸出汗’,及时敲响思想上的警钟,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啊!”

“我明白了,我接受组织对我的这次提醒,以后一定时时、处处、事事严格要求自己,遵章守纪,加强学习。”老李听了吴主任的一番话,终于接受了这次通报和谈话,也进行了深刻反省。

《道德经》说:“天下大事必作于细。”作为此次谈话的记录员,我感触颇深: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员干部不能不拘“小节”,要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与此相对应的,我们纪检工作要做到“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经常开展谈话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才能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钱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