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一天上午,一位老伯一瘸一拐地走进溧阳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派驻组。
副组长陶国栋搀扶他坐下,递上了一杯热茶。
老伯坐下后,颤颤巍巍地从怀里拿出了一沓褶皱不堪的材料说道:“我叫丁殿明,今年80岁,党龄48年,1992年从供销社退休。就在临近退休前,因为一次意外……唉,看我这条腿,落下了伤残。”
老丁将党员证、伤残证缓缓递给了陶国栋。见他神情暗淡,像是受了不少委屈,陶国栋亲切问道:“有什么困难可以和我说说。”
“12年了!我从供销社到信访局,又从人社局到市政府,能跑的地方我都跑了个遍,信访材料写了一遍又一遍,为的就是我这条残腿。”丁殿明边展开信签纸边说道,“2006年的时候,我得知伤残退休职工可以享受补助,可是我查了退休那年的工资单,当年我没有拿到这笔钱。我找过供销社,供销社也忙里忙外帮我核实过,但毕竟14年前的事,当年的老会计也退休了,他们也拿不出个说法。没办法,我只好四处信访。”
陶国栋看着递到手中的信签纸,从2006年至今,丁殿明一共信访8次,各部门也均给予答复,供销社还曾给过他500元的补助。
“当年伤残补助每月多少钱?”陶国栋问道。
“6块1毛钱。”老丁稍作停顿,继续说道,“虽说一个月才这6块钱,一年才70多块,但是一年的补助没有拿到,会影响我此后增资调资的基数啊!”
陶国栋觉得有道理,仔细梳理了材料,与组长汇报了情况。组长孟庆忠当机立断:“不管伤残补助钱多钱少,不管事情年代是近是远,老丁既然找到我们,是对我们的信任,我们就要帮他查清楚、弄明白。”
陶国栋马不停蹄赶往供销社调取了丁殿明的老档案,想方设法联系上了退休已久的老会计,又请来了人社局工资科工作人员。
当天中午,派驻组会议室内,5、6个人围着30多册老档案。在供销社老会计和人社局工作人员的协助下,陶国栋对照丁殿明的工人退休登记表和增资调资表,从1992年开始对其对工资逐月核对、逐项核销。
“你们看,92年我确实没有拿到伤残补助吧。”丁殿明指着调资表说。
“老丁,你不知道,当年你临近退休伤了腿,退休时伤残补助还没有审批下来,因此当年的补助没能及时发给你。”老会计解释道,“你再看93年的增资表,上一年欠你的73.2元补助款一次性都给你补上了。”
“可是93年的工资调整是以92年的工资为基数啊,我的基数少了6.1元,照这样推算,到现在该少了我多少钱?”丁殿明据理力争。
“老丁,你说的没错。但你有所不知,在96年的时候,政策改变,我们把退休职工的工资基数全部拉平了,因此96年之后,就不存在你说的问题了。”这时候,人社局工作人员一边向丁殿明解释一边翻出当年的文件,“我这儿有文件,你可以看看。”
陶国栋原以为老丁一定会失落,安慰说:“老丁,供销社虽然没有截留你的伤残补助,但在计算下年工资时确实存在疏忽……”
“倒不是我在乎这6块钱,现在生活条件也好了,也不缺这点钱。只是这件事这么多年一直没弄清楚,总觉得不明不白的,心理存着个疙瘩。”不等陶国栋说完,老丁感慨道,“现在好了,谢谢啊。”
从丁殿明心事重重而来,到如释重负而走,陶国栋思绪万千:“老丁执着信访12年,虽次次都有答复,但次次均不满意,如今仅仅4小时,就将12年心结彻底打开。并不是说,我们的工作能力比之前接访的同志强多少,只是我们把调查做得更细更实更深,给了群众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潘晔、陶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