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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考察学习”的假面
发布日期:2018-12-06   来源:溧阳市纪委市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去年12月26日,我脱下“检察蓝”,满怀一腔血气踏上了新征程,被安排在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工作。

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我卯足了劲,准备大干一番。

可当收到的第一封举报信时,我的心情仿佛是打足了气的皮球被戳了个小洞,泄了气。这“仅仅”是一封反映市农林局相关人员赴西藏公款旅游问题的信。

“吴主任,这种公款旅游小问题,也构不成刑事犯罪啊。”我一边和室主任说着一边翻看着举报信,“要不我们先缓缓,再等等更有价值的线索?”

“小潘啊,你的心情我能理解。但是我必须纠正你两点错误:第一,公款旅游不是小问题,这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第二,转隶了,人到位心更要到位,不能还停留在检察院办案思路上,我们纪委讲得就是‘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没想到吴主任会这么直,我脸上有一丝挂不住。

“小潘啊,你来看看,这是近几年中央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见我情绪低落,吴主任拿着一本厚厚的自制“剪贴本”,来到我面前,翻给我看。

花了一中午的时间,我翻完了吴主任的“剪贴本”。“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这个耳熟,却又陌生的词,我第一次有了直观且深刻的认识。

随后,按照初核程序,我随吴主任开始了纪检生涯的第一次谈话。

“张局长,请问此次你带队去西藏的目的是什么?”我还是保持着反贪工作的风格,开门“三板斧”,气势上先压倒对方。吴主任坐在一旁不作声,似乎在摸我的底。

“是不是去旅游的?”知道吴主任在考验我,我冲劲更足了。

“两位主任,我带队去西藏,是去考察的,不是旅游。”与我的急切形成鲜明对比,市农林局副局长张某不慌不忙地说道。

“你们去考察什么项目?”我追问。

“当时甘肃天水举办国家公园建设研讨会,我们就以此为契机,赴甘肃天水周边的西藏地区学习考察湿地公园项目。我们农林工作有它自身的特点,考察的地点往往都在森林、湿地等国家级旅游景点,这是允许的,不算违规,更不能算旅游。”张局长一说到自己的工作,话匣子就打开了。

对政府部门工作相对陌生的我,听张某这么一通解释,顿感无从追问。

眼看我进行不下去了,吴主任立即“出马”。

“我们溧阳属于江南地区,与西藏的地理环境有着天壤之别,你们学习考察难道不考虑因地制宜的因素吗?”

听到吴主任此话一出,我油然而生几分佩服。

“我们主要是想去学习一下他们的工作方法。”张某同样还在解释,但已明显没上一句回答得那么淡定了。

“那你们学到了哪些经验做法呢?”经吴主任一启发,我也灵光起来了,随即追问道。

“……没有。”

“嗯?”我原以为,张某怎么着也会“编”几句出来的。没想到他会回答的这么“直截了当”。这让我又不知从何下手了。同时,我的心中还冒出了一个不好说出口的小疑惑:“考察没学到东西,就能定性为旅游吗?”

“你们外出考察,对方是哪个单位负责接待的?是否发函?是否有行程计划?”在我疑惑之际,吴主任又接连抛出了几个问题。

“都没有。”张某已经开始坐不住了,讲到的“细节”也多了起来“考察期间,我们确实绕道去了布达拉宫,但是所有的费用都是我西藏一个朋友支付的,没有使用公款。”

“布达拉宫一天有固定的接待数量,你们当天就预订到了?”

我张张没想到,吴主任功课做得这么足。

此时的张某,脸色突变,他显然也没料到吴主任竟然连这些细节都已掌握。

“没有,我们当天预订时,已经没有接待名额了。我们在当地住了一晚,第二天才去的布达拉宫。”

“那么,当晚的住宿费用是怎么结的?”

“这……是用公款报销的。”彻底放下防备的张某终于道出了实情,“其实,我们去西藏并不是考察,就是借机去玩的。”

至此,“以考察之名,行旅游之实”的假面被彻底揭开。我完成了我的第一次执纪谈话。虽然不是我想象中的“大案要案”,它却像一粒种子,将执纪理念种在了我的心中,并与执法理念一道,茁壮成长。(潘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