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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容错纠错成为问题干部的“保护伞”
发布日期:2018-07-11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容错纠错机制给担当有为积极进取的干部吃了一颗“定心丸”,也是改革创新者的“护身符”,实行容错纠错机制,让干部能够放开手脚,甩开膀子,在改革发展的大潮中轻装上阵、奋勇前行,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
  每一项机制的出台都是一个不断深化实践、实验的过程,容错纠错机制无疑给干部打了兴奋剂,但若厘不清边界,也容易给问题干部钻空子,成为违规违法者的“保护伞”。
  容错有底线,严防“保护变庇护”。改革创新是有原则的“摸着石头过河”,若是不分情况、不分性质,对犯错的干部搞一刀切,容易打消想干事干部的积极性,陷入不出错便万事大吉的思想洼地。但容错不等于无限度宽容,更不等于可以胡来,在实施容错减责的同时,防止激励变纵容、保护变庇护,对不该容的错误坚决不容,坚决惩治借改革创新之名徇私舞弊、贪污受贿、假公济私以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不让容错免责成为违纪违法的“保护伞”“挡箭牌”。
  明错是关键,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容不纠就是对错误的纵容。“明错”是树立起“规矩意识”,强调纪律是底线,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亮红灯”“敲警钟”,运用第一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治治病”成为常态,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
  科学评估是保障,助力机制有效落地。容错免责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当事人的动机是为公还是为私,行为是否符合党纪法规、政策原则及上级要求,程序是否经过集体民主决策,后果是积极还是消极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科学设定容错情形,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对该容的大胆容错,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陈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