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溧阳市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上级工作部署,以法院系统“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为切入口,积极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通过强化明察暗访、抓早抓小、执纪问责、考核评比等方式为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对“纪律作风”实行明察暗访。制定下发《溧阳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纪律作风大检查的通知》(溧法﹝2018﹞16号),成立纪律作风检查工作小组,着重加大对执行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直奔现场的方式对潜在“执行作风”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对态度冷漠、语言生硬、故意刁难、敷衍推诿等行为现场予以制止,对擅离职守、随意脱岗、工作时间不在位等情况记录在册,并要求事后作出书面说明。1-11月份,共开展明察暗访9次,下发督查通报4期,指出各类存在问题21个,现场整改14个,限期整改7个。
对“任性执行”实行抓早抓小。坚持纪在法前,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早预警,把纪检约谈作为主要内容抓细抓严抓实,针对办案人员出现的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一系列“任性”问题,采用提醒、约谈等方法及时咬耳扯袖,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切实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通过查阅案卷资料、约谈干警代表、听取当事人情况反映等形式了解掌握拖延执行、久执无果、浪费司法资源等问题,列出详实整改清单,全程跟踪整改过程,逐一实行销号管理。
对“问题线索”实行快查快结。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违纪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媒体曝光、群众信访反映中出现的违反办案纪律、接受当事人吃请、收受礼品等典型案件执行问题,集中精力实行快查快办,坚决严肃处理,充分发挥执纪问责的治本功效及震慑作用。今年以来,共查处案件执行典型问题3起,对5人实施问责追究,其中立案2人,批评教育3人。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针对5名干警违规违纪行为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为镜、以人为鉴。
对“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检查、评价、考核机制,规定凡是在纪律作风检查中被发现问题并给予约谈或责任追究的审判、执行人员,将在当年度 “评优评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直接影响个人年终绩效考核,并参照相关规定限制晋职、晋级。以常态化的考评奖惩机制激发执行干警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和积极进取的工作状态,以更高的标准、更好的服务、更实的举措投入案件执行工作,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陈小新 吴厚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