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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完善制度 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四室制定室内工作规范
发布日期:2018-03-30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为深化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省纪委监委“1+N”配套体系,提高执纪审查规范化水平,常州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全面总结、系统梳理、贯彻以上制度和做法,集思广益制作了本室执纪审查工作规范(简称《工作规范》)。
     《工作规范》严格遵循以上法规原则、线索处置、线索初核、立案审查、工作方法、监督考核和其他等七部分组成,共计28条细则。《工作规范》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明确了室内各项工作的分工与职责,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突发情况。同时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格流程管理和工作程序,有效管控风险点。
     《工作规范》明确了工作流程的各个环节,同时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各自权限、审批运转、时限要求、相互衔接等内容,有助于提高室内工作规范化水平,很好落实了“严管就是厚爱”的要求,强化室内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