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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化”加强留置案件安全工作
发布日期:2018-05-31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常州市纪委监委紧紧抓住转隶契机,把留置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第一要务来抓,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纪委对留置工作的要求,从场所改造到制度规范,从风险排查到责任明确,从集中办案到严格流程,从专业看护到后勤保障,一步一步抓好留置案件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1、场所改造规范化。严格按照《江苏省监察委员会关于留置场所管理和安全保障的暂行规定》和相关配套制度,把留置场所改造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按照“科学筹划,顶层设计,合理运用,预留空间”的原则,积极探索利用科技手段改造留置场所,力争实现监察机关留置工作的全面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
       2、组织领导制度化。进一步建立完善留置案件工作领导机制,严格执行留置案件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市纪委监委的留置案件由分管常委、监委委员带班驻点,各辖市区纪委监委由分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带班驻点办案,安全员由各审查调查组副组长担任, 切实打牢安全工作的组织基础。
       3、风险防控精细化。结合实际,对留置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风险点逐一进行细化排查,修订完善《常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风险排查及防控措施汇总表》,分类排出11项风险环节,对43个风险点进行描述,分类制定97个防控措施,下发到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学习,同时,会同消防部门对留置场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切实抓好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安全工作。
       4、安全责任清单化。制定带班领导、审查调查组安全员、案件监督管理室值班人员、看护队伍管理及看护人员、医疗人员,勤务人员等安全责任清单,细化到人,责任到部门,明确到各个环节,初步形成由领导带班、审查调查、医疗看护、监督管理、审查中心、警务执勤等共同参与、相互配合的安全责任网络。
       5、留置案件集中化。要求全市留置案件集中在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想园”办理,坚持依法依规、从严掌握、慎重使用的原则,准确把握留置措施适用条件,严格审批,截止目前报批的8起留置案件,都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手续,程序规范,符合要求。
       6、收置工作流程化。制定《留置案件收置工作操作规范》,从留置讯问室准备的安全检查、物品准备到留置对象到达交公安看护带班人员;从看护人员站立位置、宣读留置纪律、更换衣服、清点随身物品到医护人员进行体检、留置对象药品管理,从谈话工作开始到看护人员交接等四大项15个方面进行明确规范,确保留置案件收置工作操作规范,动作到位。
       7、看护队伍专业化。根据《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关于在查办职务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文件精神,市纪委监委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监委调查与公安机关配合有关事宜的通知》,对组建公安看护队伍,调配使用,专业培训,日常管理等事项提出明确要求。目前,抽调到留置场所的看护人员都经过专业培训,并从事过公安监视居住,有实践经验,经过严格政审和体能测试的特勤人员,为做好留置看护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
       8、医疗保障常态化。起草《常州市纪律审查和审查调查医疗保障办法》,与常州市卫计委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从常州三家三甲医院各抽调一名医疗业务水平较高的医生到留置场所驻点值班,做好日常医疗工作。同时,与常州第一人民医院协商,开辟医疗“绿色通道”,建立应急机制,对一些特殊化、个性化医疗需求提供专门诊治,确保医疗保障到位。(案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