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常州市武进区共开展了4轮巡察,覆盖29个镇(街道)和机关单位发现问题311个。武进区纪委监委坚持标本兼治,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积极为全区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压实主体责任,细致查找“病因”。牢固树立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责任的意识,牢牢牵住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的“牛鼻子”。明确党委(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压实被巡察党委(党组)的整改责任,由被巡察党委(党组)书记担任巡察整改组组长,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专题学习,撰写检查材料等措施,认真查摆突出问题,剖析问题根源,层层传递整改压力,切实增强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列出整改“良方”。坚持问题导向,在制定整体整改方案的基础上,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部门,把责任具体到人、压力传导到岗;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整改倒计时,倒推完成时限,倒逼责任落实。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责任单位、责任部门负责人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整体有序推进;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坚持问题挂号,实行对账销号,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问题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持续跟踪督办,精准“靶向治疗”。针对巡察结果反馈情况,区纪委监委对应联系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组持续跟踪督办,做好“三个聚焦”,即聚焦集中整改开展动态监督,通过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看整改措施实不实;聚焦持续整改开展日常监督,通过抓住“关键少数”,开展作风督查、明查暗访等方式,看整改效果好不好;聚焦薄弱环节开展“回头看”监督,通过了解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事项办理情况,以及综合分析巡察后群众来信来访和案件数据情况,看整改问题彻不彻底。对巡察整改工作态度不端正、措施不具体、效果不明显的,从严追责问责,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高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