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常州廉洁文化 >> 内容
常州市钟楼区:“三高”打通村、社区监督“最后一公里”
发布日期:2019-02-22   来源:钟楼区纪委区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常州市钟楼区纪委监委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成立后,紧紧围绕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的职责定位和上级文件的相关要求,紧抓落实,促进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在内部运行和基层监察工作的快速高效运转,及时有效打通村、社区监督“最后一公里”。

  1. 高重视程度,保障机构顺利运行

一是重走访。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成立之初,为全面了解其实际运行情况,钟楼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到辖区内的8个乡镇(街道)进行实地考察,以“精准建设方向,提升监督成效”为原则,深入开展走访活动。二是重调研。在走访过程中,听取专题汇报,重点调研监察员办公室成立后,各个片区存在的问题。如针对人员配备、基层党建、民生领域监督和监察对象作风等共性问题,以及各个片区内部实际存在的不同领域廉政风险等个性问题,要求各个街道纪工委负责人针对自己片区的问题上报问题清单。及时解决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实际运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确保机构顺利运行。三是重解决。调研过程中能现场解决的安排相关人员解决,现场解决不了的及时进行记录,经过区纪委监委领导确定讨论后妥善解决。如乡镇街道监察室撤销,原监察室主任在乡镇街道享受中层正职待遇,目前部分监察室主任被吸收为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兼职监察员,但在待遇方面未能得到明确,可能会影响其工作积极性的问题,委机关正在研究解决方案。

  1. 高起点定位,规范内外履责程序

一是规范业务办理程序。根据《监察法》、《江苏省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处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及江苏省纪委监委印发的《县级监委向乡镇(街道)综合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工作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出台钟楼区监委《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规则(试行)》、《派出监察员办公室运用“第一种形态”工作制度(试行)》、《关于实行监察联络员制度的工作意见(试行)》等4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图,初步形成涵盖监督调查处置全流程的衔接操作机制。二是规范监督制约程序。根据相关规定,一方面进一步厘清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和街道纪工委之间的工作分工和相互监督制约关系,避免了以往街道监察室“单打独斗”的情况。另一方面制定出台钟楼区监委《派出监察员办公室议事规则(试行)》,细化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工作例会和专题会议相关内容,明确在议事的同时对各个街道的工作进行监督,不断扎牢内部监督的网络。三是规范内部管理程序。针对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的实际情况,钟楼区监委正在研究出台《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工作考核规则》加快建立涵盖案件数量、数据统计等考核数据和奖惩机制等内容的综合考评机制,同时加快制定派出监察员办公室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从关键环节入手尽快完善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的内部管理程序。

  1. 高效率运转,突出监督实际效能

一是突出监督质效。钟楼区监委第二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挂牌成立后不到一周,就启动了常州市钟楼区北港街道党政办工作人员贾某涉嫌失职违法案件,目前已经顺利高效办结,给予贾某警告处分,充分体现了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机制在实践中的重要作用,起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突出办案影响。钟楼区监委第一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挂牌成立后,立即配合邹区镇纪委,及时办理了钟楼区邹区镇某社区治保主任涉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有效打通基层监察工作“最后一公里”,实现了监察监督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三是突出办案效率。截至目前,钟楼区监委下辖2个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已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20余人次,立案调查职务违法案件2件,所办理的职务违法案件从进入初核程序到移送案件审理室时间均在一个月之内,极大提高了案件质量和问题线索成案率。(尹明浩、郭许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