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纪委监委对十八大以来办结案件处分执行情况、2018年办结案件质量情况、2018年以来问责案件办理情况开展了“三合一”案件质量大检查活动,有效促进了队伍业务能力素质提升。
对十八大以来办结案件处分执行情况开展检查。针对“处分宣布归档、工资待遇调整、选人用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五项重点内容进行“全方位、拉网式”自查,并制作填写《处分执行情况一案一事表》,做到一案一档、层层把关、盖章备查。检查中全面梳理、检查汇总了4832件已结案件,针对案卷中存在的工资调整资料不全面、年度考核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2条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案管部门处理。
对2018年办结案件质量情况进行抽查。以自办案件为主,对照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检查评定标准,按照二十四字办案要求,对各辖市、区纪委监委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2018年办结案件进行质量检查,共抽查辖市、区纪委监委210件、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68件,发现问题945个。
对2018年以来问责案件办理情况实施专项检查。重点围绕问责案件是否开展“一案双查”,是否“查清主要事实、找准问责对象、精准分清责任、准确定性量纪、严格规范程序和及时处理到位”六项指标,对2018年以来办结的34件问责案件进行检查,促进问责工作质量提升。
通报案件质量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调查阶段程序手续、调查取证、文书制作,审理阶段定性量纪、处分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案件质量重要性;树立共同负责理念、健全完善齐抓共管机制;强化审理职能、着力构建“铁案工程”;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全市案件质量整体提升;注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等5项要求和建议。(洪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