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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 用积分考核激发纪检监察干部“精气神”
发布日期:2019-08-21   来源:天宁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为激发干部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精气神”,进一步深化“三转”、聚焦主业、改革创新,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制定《2019年度天宁区纪委监委机关干部工作绩效积分考评实施办法(试行)》,采取积分管理方式,细化量化纪检监察干部考核标准。

量分,量出标准。量化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考评标准,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综合评价,在此基础上分科级、科员两档进行个性考核。对落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二十项措施”工作情况及信息宣传进行专项考核。

加分,加出干劲。对争先创优、主动担当作为,超额完成信息宣传报道任务或者在区纪检监察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承担重大任务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加分,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减分,减出差距。对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执纪审查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失泄密事件的、因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违反省纪委“六项禁令”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扣分,让不认真履行职责者感到差距,逼出动力,改进工作作风。

评分,评出先进。注重结果运用,评出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与绩效奖励挂钩、与干部管理挂钩,切实发挥考核评价导向作用,激发考核的“乘数效应”,真正激励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担当作为、砥砺奋进。(季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