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常州市新北区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关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始终坚持在权力行使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以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认真劲,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努力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强政治建设,夯实队伍根基。始终坚守纪检监察机关政治机关定位,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出台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建设的意见,常态化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广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活动,共组织开展集体学习20余场,发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编》等理论读物300余本,通过领导领学、专题讲学、干部自学等方式,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将党建工作列入委机关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坚持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党组织管理就跟进到哪里。对接监察、巡察、派驻“三个全覆盖”,原机关党支部升格为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覆盖各巡察、派驻、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在巡察组和重大案件审查组成立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定期举行“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积极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重要抓手,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寻初心重走解放常州路、担使命共建美丽高新区”红色毅行活动,赴武进区洛阳镇岑村政治生活馆、王诤将军故居纪念馆等地参观学习。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百日攻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五大行动,护航全区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共走访区内重点企业100家、新社会阶层人士102人次、老党员或党员模范户200人次,有力推动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中筑牢信仰,在实践运用中担当作为。
落实主体责任,发挥“头雁效应”。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部署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落实落细队伍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区委对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提请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4次,主动向区委主要领导汇报重要案件处置情况15次,区委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作出批示8次。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及时调整更新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反腐败协调事项,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全面构建责任体系。明确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具体职责和任务分工并及时报市纪委监委备案,制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三张“责任清单”,定期调研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履行干部队伍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积极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干部队伍建设责任体系。细化责任落实举措。委领导班子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修订区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出台区监委委务会议事规则,制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线索处置、案件立案、处理处分等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始终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履职。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经常性开展队伍建设调研和谈心谈话,解决干部关心反映的问题。
教育管理并重,提升履职水平。大力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推动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水平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坚持实践导向,干部培训再提质。认真落实上级纪委监委“能力提升年”要求,分层分类组织开展专业技能培训570余人次,启动基层干部跟班锻炼计划,抽调镇(街道)纪检干部、派驻干部参与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区委巡察34人次。组织学习贯彻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执法工作规定以及省纪委监委“1+N”制度等党纪法规,着力补齐纪法知识业务短板,提升队伍能力水平。坚持问题导向,体制机制再创新。以项目化方式推进全年重点工作,“政治生态常态化监测”等15项重点攻坚项目稳步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的路径探析”等11项重点调研课题深入展开,努力探索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路径。针对村(社区)纪律监督薄弱的现状,在全区134个村(社区)设立35个纪律监督工作组,选配专兼职工作人员189名,接受镇(街道)纪(工)委领导和监察员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形成立体、纵深的监督网络。坚持规范导向,制度体系再完善。始终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定期开展全区党风廉政规范性文件“废改立”工作,累计修订、出台相关制度60余项。按照省纪委监委《县级监委向乡镇(街道)综合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工作指引(试行)》相关规定,立足监察员办公室“驻点基层”的实质性要求,制定监察员办公室内部运行办法、线索处置办法、监督检查办法等多项配套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规可依、有据可循。
加强自我监督,打造铁军队伍。始终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严把选用关口。严格落实“基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为主”,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办法,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借用规程,把好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任职和岗位培训,通过任前廉考、集体约谈、集中培训、谈心谈话、岗位风险点友情提醒等方式,督促纪检监察干部沉稳起步。健全内控机制。大力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制定“全面贯彻执行‘一套规程、五项机制’”等19项具体举措。出台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干预案件报告备案、办案质量责任制、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制等内控制度,列出“负面清单”,划定履职“红线”。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督促纪检监察干部集体作出履职承诺。强化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监督,定期报告工作情况,重要事项及时请示汇报。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向区四套班子退休领导干部、区政协专题通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听取意见建议,全方位打造“阳光纪检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