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体制改革以后,常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充分认清常州法院当前所面临的严峻形势,紧盯司法权力运行的特点与规律,注重源头治理,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制度建设,积极探索与司法体制改革同步的纪检监察工作“456”新模式,即抓好“四个关键”,做实“五项监督”,推行“六项措施”,大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愿腐”的惩防新机制,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规范有序运行。
一、注重源头治理,抓好“四个关键”
(一)突出重点,抓好关键人。把抓“关键少数”与管“绝大多数”统一起来,突出重点,抓好关键人。督促驻在单位修订完善《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3张清单,督促副处级以上干部制定个人主体责任清单,并协助对照清单履责。以层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为根本,组织全市法院领导干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切实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推动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督促领导干部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良好的“头雁效应”。
(二)靶向发力,抓好关键事。针对常州法院当前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开展“一学习两整治”、扫黑除恶专项督查活动及有关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督促制定《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一学习两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审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中排摸发现及移送涉案腐败、“保护伞”线索的若干规定》《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有关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队伍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让“四个一律”及“六个一律”纪律要求入脑入心。开展为期半年的队伍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建立中院党组成员挂钩联系指导基层法院及分管部门机制,通过查摆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形成严格队伍建设专项整治的强大压力与氛围,目前先后有5名中院干警主动向组织报告问题。
(三)有的放矢,抓好关键岗。针对司法责任制推行后,审判权分散行使的特点,重新构建审判执行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明确权力清单,查找风险点,建立完善审判团队和合议庭的监督管理制度,先后督促驻在单位出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关于建立司法建议考核机制的意见》等文件,及时协调业务部门开展案件评查。修订《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针对不同岗位梳理出4个方面32项的风险类别,查找出122个廉政风险点。实行关键岗位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对负责重要权力事项、廉政风险较大岗位的人员实行定期硬性轮岗,打断一些人长期负责某一领域、某项业务而可能形成的利益链条,确保权力在监督下正确行使。
(四)精准聚焦,抓好关键时。紧盯重要节点、重要假期,全市两级法院派驻纪检组联合行动,采取节前严纪律要求,通过发送廉政短信,通报 “四风”问题典型案例,重申廉洁过节纪律要求,引导干警坚守廉政底线;节中重监督检查,采取审务督察、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精准发现问题线索;节后强通报曝光等举措,重点查纠“四风”问题,达到惩处一人、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
二、聚焦主责主业,做实“五项监督”
(一)坚决做好政治监督。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抓好政治监督,优化政治生态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任务,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动权,强化对执行政治规矩、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教育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不忘司法为民初心,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抵制“西方宪政”、“三权分立”的错误思想,对凡是涉嫌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立案、第一时间查处。
(二)扎实开展专项监督。针对法院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纪检组联合驻在单位监察室,组织相关部门,集中精力开展专项监督,先后在全市法院开展办公用品采购专项督察、委托司法鉴定专项抽查、法院执行款清退情况专项检查、涉万XX及其关联企业案件专项评查等监督检查,对查找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各基层法院、各部门认真进行整改,通过专项监督推动各部门认真依法履职,严格履职,切实消除问题隐患,消除廉政风险,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三)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坚持问题导向,重在抓小抓早,通过以审务督察为抓手,督促监察室制定《全市法院2019年度审务督察工作的实施方案》,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损害司法形象的问题发生。上半年开展审务督察3次,下发督察通报3期,对法院干警仪容仪表、上下班纪律遵守、请销假制度执行、庭审规范、立案接待、安全安保、公务用车等情况开展常态化巡查,进一步完善《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工作的通知》等管理文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适时进行各类提醒、通知、通报,不断促进全院进一步形成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廉洁的司法正气。
(四)抓紧抓好长期监督。强化制度建设,注重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积极与驻在单位监察室配合,建立定期廉情分析制度,对驻在单位的廉政风险进行系统分析,提出整改建议。认真抓好省委及市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积极开展整改“回头看”工作,督促驻在单位出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管理办法》《关于调整公务用车及支出费用报销等事项审批权限的规定》《关于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的通知》等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相关文件8份,强化内部控制管理,通过对账销号,建章立制,真正形成打基础管长远的制度机制,始终确保权力得到有效制约。
(五)着力强化精准监督。针对法院执行部门在前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纪检组联合驻在单位监察室及其他部门对执行局开展部门司法巡查,进行“点穴式”精准监督。在巡查中,敢于直面问题、直击靶心,共查找执行局在政治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廉政建设4个方面共计13处问题,推动执行局制定《关于加强全市法院执行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同时计划用1-2年时间,对中院各部门全覆盖开展部门司法巡查,这样通过近距离精准监督,切实把问题查清,情况摸准,并向驻在单位党组进行反馈,为驻在单位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参考。
三、强化制度建设,推行“六项措施”
(一)注重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根基。注重把廉政教育融入到日常,渗透到工作,督促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廉政学习、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开展廉政谈话,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市委开展的“一学习两整治”专项工作,开展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活动,对全市法院2018年查处的7起典型违纪案例进行公开通报,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政鉴 祸起忽微》,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案例,通过上党课、为新招录法院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授课等活动,引导和督促法院干警知纪、遵纪、守纪。
(二)构建廉政文化,弘扬风清气正氛围。会同驻在单位监察室制定《关于深化常州法院廉洁文化的工作方案》,通过开展廉政文化“上墙、上网、上桌”活动,构建全覆盖的法院廉政文化体系,利用办公大楼电梯、过道等公共场所,张贴格言警句和廉政图片,依托网络等渠道不定期发送廉政短信,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通过开展读书思廉、典型引廉、讨论悟廉、家庭助廉等活动,有效发挥廉政文化导向凝聚作用,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三)落实廉政承诺,树立公正司法形象。每年年初组织全市法院干警签订《廉洁司法承诺书》,牢固树立廉政意识,积极践行“忠诚、为民、公正、清廉”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培养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纠正“六难三案”。年底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在内网进行公示并组织测评,切实树立法院干警公正司法、廉洁司法良好形象。
(四)建立廉政档案,落实动态监督制度。为每名在编干警建立廉政档案,内容涵盖住房、车辆、子女配偶、社会关系、奖惩处分等情况,做到个人情况详细登记、重大事项及时登记,对涉及廉政情况的重点登记,把廉政档案作为干警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和参考对象,使廉政档案成为落实动态监督的有效载体。
(五)开展廉政谈话,敲响廉洁自律警钟。坚持干警入院入职时必谈、提拔使用时必谈、出现苗头倾向性问题时必谈。今年先后组织对新租赁审判用房装修工程项目参与人员召开廉政座谈会;针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意见,及时组织离退人员开展集体谈话,通过抓早抓小,抓细抓实,坚持早提醒、早纠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开展谈话、约谈、诫勉谈话等形式,提醒干警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六)畅通廉政举报,强化治贪惩腐态势。建立“信、访、电、网”多渠道举报平台,规范线索处置办理流程,及时梳理违纪违法线索,严查细挖案件根源,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违法必惩,对违反“五个严禁”以及严重违法犯罪绝不姑息。今年上半年协助市纪委对一名法院中层领导干部采取留置措施,对一名干警进行立案调查;对一名接受他人宴请的干警进行了纪律处分,并建议驻在单位院党组对去年一名违纪干警启动退额程序,切实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