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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纪委监委:推行团组工作 有效化解积案
发布日期:2019-11-05   来源:新北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今年以来,常州市新北区纪委监委积极推行团组工作制,明确由三名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担任团长,每位团长联系1个监察员办公室、1个纪检监察室、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4个左右的基层纪(工)委,并内部划分为若干个工作组,由团长统筹指挥调度,优化资源配置,合力攻坚克难,努力推动全委在手积案清零。

摸清底数、精准研判、分类处置。团长通过片区会议、实地走访、个别交流等方式了解所在团组内各办案单位目前在手线索处置情况,在摸清底数的情况下,利用团组力量群策群力,从是否具有可查性、办案角度、如何完善初核方案等方面与办案单位沟通会商,作出精准研判并及时处置。对上级领导交办案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移交线索、巡视巡察移送线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等优先处置,对可查性不强、重复信访举报件抓紧了结,区分轻重缓急,及时消化解决一批积存线索。

整合队伍、协同作战、重点攻坚。将协同作战作为团组工作模式的核心,对重点地区、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集中调配力量,必要时成立专案、专班全程跟进。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强化问题线索分类交办,将适合基层单位办理的线索交给基层,有效解决基层办案难的问题。团组工作模式通过集中力量重点攻坚,既做到由面带点,以团组力量攻坚克难,同时以点及面,及时发现并处置一批大要案线索,既可在短时间内迅速解决一批仅靠个别单位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更可在一定范围内统一执纪执法标准和尺度,提高案件查办的质效。

片区会议、提升能力、总结经验。团组定期召开片区工作例会,传达学习上级精神、文件要求、工作部署,听取各单位在手线索处置情况、经验做法和下一步工作开展情况,实现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委委务会和“四支队伍”互通互联。定期走访各办案单位,点对点进行业务指导,全方位开展业务培训、跟班锻炼,在实战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养。坚持一体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制度办法,推动业务、队伍双提升,加快“四支队伍”融合发展,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整体质效。(符冰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