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溧阳市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机融入“三大攻坚战”和市委市政府“两大攻坚年”“三大工程”以及当前各项重点督查工作,以真抓促实效,切实杜绝以形式主义治理形式主义、以官僚主义纠治官僚主义现象。
一是查问题、列清单,压实主体责任。围绕中央纪委工作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12类”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重点整治的5个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市委以上率下,带头通过征求群众意见“广泛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提”、巡视巡察反馈“入号坐”、聚焦工作堵点痛点“逆向查”等形式,深入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全面精准“自我画像”。各基层单位按照要求,以促进全市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工作导向,排查问题清单,实行“靶向”纠治,制定务实有效整改措施,并纳入2019年度主体责任清单内容。至目前,全市12个镇(区、街道)党(工)委和68个市级机关部门党委(党组)共拿出问题清单1000余条,全部明确整改期限、责任到人。
二是造底册、建机制,落实监督责任。建立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相关部门协作机制,由市纪委牵头,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作风办和市信访局,全面梳理今年以来反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信访举报和群众投诉;会同市委巡察办以及政法、农工办、教育、财政、审计、环保、民政等职能部门集中梳理今年以来推进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环保督察和污染防治专项问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中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以及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共享监督信息和大数据资,增强工作合力。建立调研督导工作机制,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2个镇(区、街道)和部门单位,对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实施全过程、常态化督查指导,不断摸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督促和指导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因地制宜落实整改。
三是常督查、严问责,固化整治成果。注重常态长效监督,运用“两个责任”履责记实平台对各镇区部门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月度检查,对未及时开展工作的进行督促提醒,对工作进度迟缓、照搬照抄、敷衍塞责的当面约谈。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把集中整治工作列为巡察重点内容,并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优化政治生态考核,同步开展检查,提高督查质效。坚持“改”“立”并举,从制度层面引导和约束党员干部工作行为,推动相关单位建立健全规范基层权力运行等方面制度20多条,完善调整公务接待、公车管理、津补贴发放等作风建设方面规定10余例,力促标本兼治。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溧阳市纪委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7起,给予党纪处分8人,下发3期典型问题通报,通过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葛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