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纪委监委深入落实上级关于优化政治生态实施意见的要求,不断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一是实施政治生态净化行动。全面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分解落实市委政治生态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与此同时,协助区委对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多轮次全覆盖的监督检查,形成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以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四责协同机制。2018年,先后协助区委制定出台《问责办法实施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贯彻办法》等制度文件9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是实施担当鼓励引领行动。制定《常州市钟楼区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容错认定免责程序,先后对邹区镇前王村党委书记梅国宪、村民委员会主任李超、村会计杨兆明三位同志违反组织议事原则以及财经纪律,擅自决定将该村集体资金出借给常州邹前富民物业专业合作社(村集体所有)使用的问题,启动容错免责程序。构建失实信访举报澄清机制,公开澄清失实信访内容,及时消除负面影响,先后为2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健全勉励机制,2018年共对27名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勉励谈心谈话,增强党纪意识,消除思想负担,焕发工作热情。
三是实施廉洁文化涵养行动。深入开展“清廉钟楼”品牌建设,以“一街两园三基地一系列”为支撑,围绕党建、家风、孝善、法德、风俗等内容,精心培育廉洁文化精品阵地,打造“一街一品”,以全区47个廉洁文化建设示范点为活动载体,开展“树家风、促党风、带民风”廉洁文化系列活动,在潜移默化中传播廉洁思想、涵养新风正气。以“解放思想,廉而有为”为主题,开展“大宣讲”活动,2018年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到镇(街道)、机关部门开展党风廉政主题宣讲活动12场次,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带头上廉政党课56场次。同时,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先后编印下发“镜鉴”系列读本3000余册,切实用典型案件教育人、警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