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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钟楼区:规范“微权力”,惩治“微腐败”
发布日期:2019-02-15   来源:钟楼区纪委区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近年来,常州市钟楼区纪委监委将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来抓,以“小微权力”治理2.0行动为抓手,突出监督第一职责,立足制度规范,进一步扎紧扎实制度笼子。

突出重点抓关键。坚持定位向重点领域聚焦。重点在11个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开展国有财政资金合规使用行动,通过重点查处挪占专项资金、违规担保、国有资产收益设置“账外账”、政府(平台)资金违规存放等行为,不断提高政府性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保值增值;开展基层(村居)“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通过重点查处挥霍、侵占、违规处置基层(村居)“三资”、损害群众利益、违规设立“小金库”等行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行为,严肃基层财经纪律,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通过重点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区委实施办法,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开展公廉拆迁专项行动,通过重点查处贪污、私分、套取、挪用征收补偿费用以及征地拆迁问题背后存在的以权谋私、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流转、城市拆迁改造、安置房建设分配等行为;开展行政执法规范提升行动,通过重点查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行为,着力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行动,通过重点查处侵占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行为,规范慈善救助帮困资金的流程和使用;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行动,重点查处接待、办公用房、通信套餐及津补贴、会议经费、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等六个方面情况,紧盯节假日重要节点,通过开展明察暗访深挖作风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落地生根、化风成俗;开展和谐钟楼安民行动,围绕农村和谐稳定开展专项治理,通过重点打击“村霸”、集聚滋事等现象,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伞”等行为,切实净化农村治安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明确责任抓主体。全区“小微权力”专项治理实行一个专项行动、一个牵头区领导、一个方案实施,责任到人,一抓到底。各项行动启动前,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分别对各项工作措施进行细化、量化和实化,先后制定了11项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在基层可执行、可检查。对区城管、市场监督管理、环保、安监等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以专项治理行动为契机,按照法定授权,由具体行使职权的个人、科室和部门,逐一进行梳理,明确权力和责任清单,绘制流程图,强化内部管理,提升规范化水平;推动区委农工办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和拉网式普查,对全区村“三资”情况进行了大起底,系统排查在资金管理、报销、使用等环节存在的漏洞。

强化督查抓落实。从监督机制入手,围绕权力监督制约,全面完善监督机制,对小微权力运行情况实行一季一检查一通报、半年一考核,逐步形成促进权力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专门成立联合督查组,针对“小微权力”整改问题清单及基层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各单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与此同时,制作“阳光信访一卡通”,进一步宣传“小微权力”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受理方式等,将“阳光信访一卡通”下发至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信访部门、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纪检委员。在调动群众参与反腐热情的同时,引导群众“有的放矢”地精准检举。在“清廉钟楼”微信公众号上创设“四风随手拍”栏目,畅通群众信息反馈和举报渠道,引导群众参与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干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健全机制抓常态。强化源头控制,完善区级部门规章制度32项。围绕推广五星街道“农村集体产权线上交易平台”经验,建立健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基层(村居)“三资三化”流程清单》《农村产权线上交易操作手册》等制度15项、业务流程11项。以“钟楼e农”微信公众号为纽带,构建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监督、镇(街道)农经站财务监督、区委农工办业务监督、区纪委廉政监督“五位一体”的监督网络。截至目前,共有118个村(居)进驻“常州市网上村居”,公开事项8102个。抓好作风治理。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检查,检查相关票据两千余份,发现共性问题4个,个性问题59个,督促相关街道诫勉谈话3人,提醒谈话7人。自2017年起“小微权力”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累计查处权力违规运行问题查处35个,其中涉及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类23个,查处人数41人、单位1个;党内问责类问题9个,问责党员干部9人、单位5个;行政问责类问题3个,问责领导干部3人、单位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