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制定《推进监察职能向镇(街道)延伸的工作方案(试行)》,切实加强对代管镇(街道)的监察,确保监察对基层行使公权力人员的全覆盖。公职人员在组织形式上。由经开区监察工委对镇(街道)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实施监察,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镇(街道)纪委书记及专职纪检干部兼任监察员,协助经开区监察工委开展监察工作。
在工作关系上。明确涉及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以监察工委处置为主,涉及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线索以镇(街道)纪委处置为主;同步建立联动协作机制,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无缝对接。
在运行机制上。对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审理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梳理,建立线索筛查研判、分类处置等5项纪法贯通衔接配套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高效运转。
同时,常州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工委还对镇(街道)所辖的监察对象进行了全面排查统计,对基层站所负责人等担任中层职务的公职人员规范建立廉政档案,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遗漏、全覆盖。(李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