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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四项举措力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发布日期:2019-03-11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专项整治以来,全区46家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自我查摆问题约200条,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起9人……”这一份来自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的统计数据,也是该区纪委监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成绩单。

该区从四项举措发力,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整治,在严肃问责履职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中倒逼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转变作风。

谋划部署从速。立足该区实际,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工作部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方案》。明确以镇(街道),区级机关部门,区属企事业单位为集中整治对象,以上级部门梳理问题为重点,抓住“关键少数”,按照“动员部署-调研排查-纠正整改-总结分析”的时序要求,多轮次、分阶段、滚动式推进工作。

问题查摆从细。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嵌入式”监督作用,督促全区党委(党组)对照集中整治内容,通过专题调研、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全面自查,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主体。截至目前,共汇总全区46家单位5个方面共150余条突出问题及具体表现,党员领导干部自我查摆问题约200条。

整改纠正从实。督促各单位选择2-3个前期排查中发现的最为突出问题作为切入口,明确节点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将整改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2019年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将自查要求融入日常工作中,对问题清单查漏补缺,发现隐形变异新问题、新表现立即报告。截至目前,共梳理汇总重点问题整改报告80余份。

督查推进从严。通过挂钩指导、“记实手册”抽查、专项督查、挂牌督办、将集中整治情况纳入巡察重点内容,强化全过程督查。注重深挖细查,对问题线索严查快处,坚持典型案例通报曝光,自开展集中整治以来,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起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诫勉谈话2人。分析研判全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和发展态势,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监管机制。(薛朝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