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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监督工作“协作共进”再出发
发布日期:2019-03-29   来源:武进区纪委区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常州市武进区纪委监委在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的基础上,为突出监督首要职责,结合《在全省全面开展县级监委向乡镇(街道)综合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对部分科室职责职能进行了优化调整,确保监督检查室的联系覆盖到区级机关各部门、区属事业单位纪检机构和开发区等,真正使全区监督检查工作实现全覆盖。

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监督第一职责落到实处。监督是纪委监委的首要职责、第一职责,是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的基础。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监察对象数量明显增长,武进常态监察对象已达19058人,目前该区现有纪检监察干部240名,相比之下监督力量显得捉襟见肘,监督方式亟待改进。为充分发挥“1+1>2”的优势,武进区纪委监委加强协调统筹,将派驻监督、执纪监督形成合力,使监督工作落地生根。

加强协调、密切联系,发挥监督检查部门统筹作用。目前派驻纪机构联系单位(部门)多,纪检监察干部人手少和监督执纪工作任务重的情况,监督工作中存在业务不强、能力不足、方式不多、主动性不够等问题,需要区纪委监委特别是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检查部门必须发挥主导功能和阵地作用,强化对派驻机构的统筹协调,尤其在履行监督职责上要形成同频共振的良好工作局面。从日常监督、问题线索处置等方面全面加强联系、协调和督促,强化监督检查部门和派驻机构的联动,确保派驻机构在第一时间得到监督检查室的支援,切实擦亮 “探头”。

加强配合、健全机制,理顺前后方工作关系。通过监督检查部门与派驻机构的密切配合,信息共享互通,共同对联系单位(部门)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整合监督检查、派驻机构人力资源,有效克服监督检查室和派驻机构人员力量缺乏、审查调查业务薄弱等问题。充分发挥好联系协调功能作用,并根据派驻机构对审查调查工作的进展需求,适时运用片区协作机制,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以良好的适应性、灵活性优势全面保障派驻监督取得实效。同时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开展好对联系单位(部门)的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结合巡视巡察,对联系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跟踪督查,推动联系单位(部门)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掌握联系单位(部门)情况,及时进行政治生态研判。

“针对监督检查室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在联系单位(部门)和监督对象方面存在相互交织重叠的情况,委机关监督检查部门和派驻机构通过加强协作配合,不断增强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做到监督检查既不‘失位’又不‘越位’。”该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