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人防系统腐败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立足“再监督”职责定位,深入推进该区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再部署,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组织职能部门及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召开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近期人防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建立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协调会议制度,由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牵头,加强信息沟通、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压实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把责任压力向下传导到神经末梢,形成全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合力。
二是再聚焦,确保治理任务做深做实。紧盯廉政风险点,联动案件管理监督室、信访室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涉及人防系统的问题线索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对所有问题线索采取统一登记、统一交办、统一报告。制定提示单,要求职能部门重点围绕人防系统8个方面开展自查自纠,通过梳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列出重点问题清单,结合机构改革后业务流程调整,摸清全区人防系统资金涉及人防异地建设费和平战结合收入两项收入资金,梳理在办异地建设费收缴中违规减免和擅自减免人防工程出租收益等问题。
三是再督促,确保日常监督从严从紧。针对人防系统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按时高质量整改到位。举一反三,做好专项治理的“后半篇文章”,联动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对相关制度规定全面审查评估,推动源头治理、建章立制。有针对性地对专项行动和相关政策宣传培训,总结提炼好经验和做法,探索新机制、新路子,把专项行动引向深入。(田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