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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给基层村(社区)干部权力上一道“紧箍咒”试点“两项制度”管控“小微权力”不越界
发布日期:2019-06-19   来源:武进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村级基层干部手中的权力“边界”如何界定?侵害农民利益的“苍蝇式”腐败怎么预防?日前从常州武进国家高新区获悉,园区正选择6个村(社区)试点推行权力事项协商制度和服务事项清单制度(以下简称“两项制度”),着力实现基层治理规范化。

“基层治理事关农村大局稳定,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环节。尤其是广大村(社区)干部看似权力不大,实际影响却不小。”武进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朱志伟表示,对于这些权力的行使,如果没有明确的边界和运行规则,就会留下徇私的口子,村集体和群众利益难以保障。

如何上好这道“紧箍咒”,管控好这些“小微权力”?武进国家高新区积极探索试点,把该项工作作为加强基层治理、提升园区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来推进。今年3月起,该高新区纪工委牵头相关部门,赴浙江宁海等地专题考察学习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做法和经验,并结合实际,在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该高新区版本的“两项制度”。

“两项制度”共有11类33条,其中,权力事项协商制度6类16条,包括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公共采购和工程管理等;服务事项5类17条,包括救助救灾救济款申请及发放、农村宅基地申请等。

“通过制定清单、细化每个事项的流程图,既能让群众办事时有一个简洁明了的规程可以对照,又便于各方有效监督。”该高新区纪工委书记龚青大介绍,与宁海经验相比,园区更多突出协商民主在基层治理上发挥的作用。通过充分引入协商民主机制,畅通沟通渠道,让百姓在基层治理中有更多话语权。

协商民主如何有效实施?从权力事项清单上看到,6类16条事项都需村民参与决策。以涉及村(社区)建设发展的重大事项为例,该项目需由村(社区)党组织提议,经由“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决议,方能组织实施。

在率先试点的东庄社区,一张便民服务流程图已经上墙公布。社区党委书记崔济安表示,“两项制度”的试点实施,让基层的权力事项有了指挥棒。事情怎么办、程序怎么走,都规定得清清楚楚,“对我们基层干部来说,这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

据悉,在南夏墅街道新联村等6个村(社区)试点基础上,将形成高新区关于全面实施村(社区)权力事项协商制度和服务事项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预计今年底在园区范围内全面推开。

武进区委常委、武进国家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石旭涌表示,微权可能产生“微腐败”,“微腐败”更可能成为“大祸害”。高新区将通过此次试点,科学设置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基层组织的权力事项清单和服务事项清单,合理界定村党组织、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及村监委会等各方的权责界限,切实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王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