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溧阳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紧盯涉黑涉恶腐败、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推动不力等“三类问题”不放过,聚力深挖彻查,重拳出击“打伞破网”。截至目前,全市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立案6件6人,其中留置2人。
一是畅通渠道,拓展“搜”的广度。拓宽举报渠道,依托信访举报进镇(区)活动,以及“清风溧阳”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全天候接受群众举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市委村级专项巡察工作内容,组织5个专项巡察组走村入户摸排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对全市5个镇(区)和104个行政村开展专项巡察,有效延伸监督触角。
二是协同作战,提升“办”的速度。加强与政法机关衔接,建立与政法机关定期协商和协同办案机制,畅通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和反馈渠道,规范问题线索移送转送程序,主动对接、及时介入政法机关在侦涉黑涉恶案件,对收集的所有问题线索开展“清仓大起底”,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同步推进扫黑打“伞”。
三是逐案过筛,延伸“挖”的深度。严格落实“两个一律”要求,主动出击,及时成立工作专班,对全市涉黑涉恶案件开展“回头看”,沿着涉黑涉恶团伙坐大成势的历史轨迹,从涉案人员特殊身份的取得、政法机关历次查办情况、非法获利主要手段等顺“瓜”摸“藤 ”,循线深挖,全面梳理政法机关查办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倒查背后有无“保护伞”问题。
四是一案三查,彰显“查”的力度。坚持有腐必查、有伞必打,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以重点案件突破推动面上工作深入,做到留置一批,立案一批,问责一批。严格落实涉黑涉恶案件“一案三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陈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