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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 “十大行动”引领 “五大工程”落实
发布日期:2019-08-21   来源:天宁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今年以来,常州市天宁区纪检监察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和区纪委全会精神、围绕市纪委监委“十大行动”,聚焦护航发展、规范提质、增效提优、信息赋能、文化固本五大工程,形成《2019年度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二十项措施》《天宁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发区、镇(街道)重点项目》《天宁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一组一品”重点项目》,实现系统化、目标化、项目化三个有机统一。

以“护航发展”为引领,践行“两个维护”。牢牢把握纪委监委政治机关属性,坚决落实政治生态优化工程提升行动、强化监督护航发展行动,制定《关于服务保障全区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实施意见》,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以及省、市、区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扎实推进“两个责任”明责履责增效行动,督促各级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谈话48人(次)。围绕专项治理开展精准监督。建立事项函告单和“红黄牌”警示督办制度。上半年,共下发重要整改事项提醒单6份,提示单42份,工作函告单3份,逐个对账、逐项销号。

以“重点攻坚”为突破,深化专项治理。紧紧围绕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专项行动“一学习两整治”专项行动,对标对表、务实推进。围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开展集中督导,实地督查5次,“面对面”约谈14人(次)。围绕“一学习两整治”专项治理,共组织面上督查150次,明查暗访64次,检查机关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188次,抽查商场、超市、酒店等1563家,暗访各类食堂173家。查处违规吃喝、烟(卡)问题4起9人,通报曝光3起。

以“规范增效”为抓手,提升工作质态。严格落实执纪执法惩腐固本行动、巡视整改和巡察提质深化行动、派驻(出)机构履职担当深化行动、监察体制改革治理效能增效行动工作要求,紧抓“规范”这个关键词,出台《天宁区纪检监察系统规范化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督办的意见(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审查调查主办人、主审人制度,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探索信访举报澄清保护机制,为受诬告被陷害的干部公开澄清、消除影响;探索“执纪回访”工作,对受处分被问责干部影响期内表现进行跟踪评估,让纪检监察工作更有“温度”。

以“模范机关”为目标,提高干部素能。深入推进“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意识、业务素质、信息化运用水平一体提升,全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在内部监督上,严格执行“一套规程、五项机制”工作要求,有效防控执纪执法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制定《2019年度天宁区纪委监委机关干部工作绩效积分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强化工作过程监管,突出工作绩效评价,鼓励干部争先创优。在业务培训上,打造 “周末课堂”,每月组织2次课堂教学,既学纪检监察实务、又学法规程序;在工作公开上,“文笔留青”微信公众号正式运营,定期向社会公开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邀请社会各界对天宁纪检监察工作做出评价。(吴煜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