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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 打造失实澄清的天宁范本
发布日期:2019-08-21   来源:天宁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今年以来,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落实市纪委监委“十大行动”要求,从护航全区高质量发展出发,建立了具有天宁特色的信访举报失实澄清机制,规范开展不实信访的澄清和正名工作,让被失实举报的干部放下包袱、挺直腰杆,以纪检的温度促干部的暖心。

绘制一图一文,规范筛选更严格。制定《天宁区纪委监委关于实施信访举报失实澄清的工作办法(试行)》,绘制澄清工作全流程图。对十九大以来124件不实了结信访举报件“回头看”,重点研判信访举报是否反复、信访内容是否敏感、被信访人是否有其他违纪问题等。在严格筛选出5件符合条件的信访举报件基础上,由信访室联合相关承办部门进行二次研判,重点研判其失实内容是否查清等方面,最终确定其中3件作为开展澄清工作的备选。

编制两张表单,规范审批更严谨。编制信访事项失实确认单、调查失实集体审核单两张表单。由拟进行失实澄清的部门填写信访事项确认单后提交区纪委监委。由信访、审理、案管、审查调查等职能科室对该信访举报件调查结论进行联合审核,审核人员在集体审核单中签字背书。将拟失实澄清的情况提交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委委务会讨论,通过后才准予正式实施失实澄清工作。

定制三项评估,规范实施更严肃。明确澄清实施三个评估要求,即澄清用词再评估,澄清实施单位撰写澄清会议通稿后报信访室修改,再逐级提交至委领导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澄清文稿精准而严肃、简洁而全面。澄清风险再评估。正式澄清前,澄清实施单位向拟被澄清人员所在单位及党组织负责同志征求关于进行失实澄清的意见和建议,对后续可能出现的信访稳控或信访反复等风险进行评估。澄清范围再评估。综合考虑拟被澄清对象所在单位及信访内容等因素,对澄清范围进行控制。对澄清效果进行持续跟踪,包括被澄清干部的后续工作、生活和思想情况,所在单位及党组织对其后续工作评价情况等,为稳步持续开展好信访举报失实澄清工作积累经验。(俞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