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纪委监委深化一体推进“四个协同”监督机制,实现问题线索协同研判、监督检查协同开展、专项整治协同推进。
统筹监督资源。借鉴“团组工作模式”,明确由三名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担任团(组)长,每位团(组)长联系1个监察员办公室、1个纪检监察室、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4个基层纪(工)委,实现监督力量在团组内统筹使用,监督任务在团组内统筹分配,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合力。
创新监督方式。运用“查、谈、访、联”四字工作法开展政治巡察,顺利完成对134个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坚持“带题巡察”,围绕社区治理、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形成专题调研报告8篇。累计发出巡察立行立改通知书3份、巡察建议书1份,经“双研判”后移送问题线索14条。2个巡察案例成功入选全省巡察案例汇编。积极探索派驻嵌入式监督的成熟路径,采用监督检查主体、内容“双随机”的方式,对区级机关部门71项“三重一大”事项开展联合交叉监督,发现“三重一大”事项报告不全面、决策程序不规范、执行情况不到位等方面的具体问题42条,逐一反馈并督促整改。
提升监督效能。不同监督主体合力推进违规吃喝、烟(卡)问题“两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人防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违规别墅专项清理等各项治理,累计向相关单位发出整改督办单30份。其中,烟卡腐败问题治理信息经省、市纪委编报后获杨晓渡、娄勤俭等中央和省委多位领导同志批示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