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纪委监委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在新北区落地生根,推动改革在“塑形”的基础上“凝神”。
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提标。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领导,严格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在定期提请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向区委主要领导请示汇报的同时,通过工作简报、情况专报等方式,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汇报纪检监察“十大行动”进展情况,汇报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处置和采取留置措施案件查办过程和结果。根据相关提名考察办法要求,会同组织部门选优配强基层纪委书记、副书记。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质。深入推进“清风廉乡”行动,推动3个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实体规范运行,协同10个镇(街道)纪(工)委以及35个新设立的村(社区)纪律监督工作组,利用“三库一表”“网格化监督”等措施,强化对基层公职人员的监督。监察员办公室累计开展各类监督检查138次,发现问题85起,处置问题线索106条。相关经验做法在全省监察员办公室工作推进会上交流。
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提效。结合全区党政机构改革,优化各派驻机构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部门设置。全面厘清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分设后的职责边界。开展国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专题调研,明确国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