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在办理相关问题线索过程中发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筹集管理中存在薄弱环节。为推动贵局依法严格履责,强化问题整改,有效预防基本医疗保险资金筹集管理过程中的问题。现提出如下监察建议……”
近期,常州市金坛区监委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在办理一起涉嫌违法案件时,发现部分基层收款人员在收缴村民医疗保险资金时存在大额现金滞留、公款私存等现象。在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后,区监委向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下发监察建议,督促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安全。
收到监察建议以后,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行立改,专题研究防范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常州市金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在拓宽非现金缴款渠道的同时,规定现金缴费只适用于村(社区)全额或定额补助等特殊情形,由村(社区)统一将现金缴至税务窗口。缴费制度的完善和缴费方式的设计,有效降低了村(社区)收费人员挪用大额社保费进行牟利的可能性。
“下发监察建议不是目的,关键是让监察建议得到落实”, 该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避免监察建议一发了之的情况出现,该区监委要求相关单位部门在1个月内上报整改方案,并及时开展“回头看”,了解和掌握接受建议单位对监察建议的采纳和落实整改情况,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进行严肃问责,并做好后半篇文章,切实让监察建议发挥更大的威力。
据悉,该区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做好对相关违法、失职渎职人员调查处置的同时,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的方式,追根溯源、剖析原因,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或部门提出监察建议,督促解决面上问题,找准廉政风险点,堵塞监管漏洞,扎牢制度“笼子”,从根源上防范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今年以来,区监委下发监察建议书5份,相关单位部门都已整改落实。(夏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