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一线传真 >> 内容
常州市新北区:发挥制度优势 拓展问题线索来源
发布日期:2019-12-10   来源:新北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问题线索,就谈不上执纪审查调查,更谈不上实践‘四种形态’。派出监察员办公室要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搜集渠道,全方位引入‘源头活水’,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常州市新北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沈传宝在派出监察员办公室专题会议上说道。

今年以来,新北区监委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结合以往执纪审查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将查找和发现问题线索作为纪律审查的源头和基础,主动作为,积极拓展问题线索渠道,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不断提升乡镇纪委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提高案件成案率。

拓展问题线索来源,不能“墨守成规”,要交叉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针对基层权力运行中的风险领域,组织联系乡镇开展易地交叉检查,“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新变异、新形式提高警惕,主动查找问题线索,炼就发现问题的“火眼金睛”,全力推动监督执纪工作。同时,组织开展跨监察员办公室辖区的大交叉监督,强化履职意识,加大监督力度,积极查找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拓展问题线索来源,不能“单兵作战”,要联合排查。组织联系乡镇精准摸底画像监察对象,通过合作提高乡镇纪检监察队伍执纪审查能力和水平。要求联系乡镇每月底报送《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处理情况月报表》,定期召开研判会议,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体分析、综合研判、科学处置,实现问题线索处置规范化、精准化,增强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的高效性、准确性,切实提升乡镇纪委案件成案率。同时,积极加强与审计机关、区委巡察机构、委机关职能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等监督机构协作配合,及时收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法涉诉案件线索,做好重点事项双向反馈,切实提高违纪违法涉诉案件的双向处置率。

拓展问题线索来源,不能“坐享其成”,要深入基层。主动站位,改变过去在办公室“坐等”上级纪委交办问题线索、乡镇纪委上报问题线索的方式,积极深化群众家门口的“监督哨”作用,进村入户敲门监督,田间地头一线排查,主动出击搜集问题线索。把明察暗访作为拓宽案源渠道、发现问题线索的有力手段,对联系乡镇辖区内的监察对象进行认真摸排,发放7000余份《监察对象告知书》,通过“听、看、访、查、问”等多种方式,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百姓诉求,主动寻找和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深入基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认真筛选监督检查中的空白点,找准方向,从中突破与“四风”相关的问题线索。

拓展问题线索来源,不能“喜新厌旧”,要重视信访。信访举报一直以来都是收集问题线索的重要渠道,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充分调动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积极性,不断织密监督网,确保信访举报渠道通畅、便捷。积极参加区纪委每月信访接待活动,与群众“零距离”交流,“原汁原味”搜集问题线索。定期梳理和分析信访举报线索,逐件甄别、筛选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并按程序及时处置,确保信访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