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常州市钟楼区纪委监委进一步细化“两个责任”的要求,以深化派驻监督为试点,积极探索、构建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四责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各驻在部门党委(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责任担当,同时,自觉接受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强化联系沟通,让“四责联动”切实落到实处。年初,各驻在部门党委(党组)根据“四责联动”要求,把四个责任细化为4张清单21个方面118项具体内容,实现责任清单明细化、个性化、项目化、指标化。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会议、信访件办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开展、记实手册检查等日常监督进行“精准嵌入”,有效强化监督。今年以来,全区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42家驻在部门党委(党组)会等重要会议或活动180余次,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紧盯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在严格日常监督管理的同时,深化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的组织和个人进行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以“第一责任”为关键,发挥书记“核心链”。
各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责任意识,担负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与各分管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各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细落实。
以“一岗双责”为基础,落实职能“肢体链”
管行业也要管党风廉政建设,各驻在部门分管领导协助“第一责任人”,抓牢分管领域的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好上级有关作风建设精神。结合各自业务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分管领域开展作风建设情况明察暗访,既规范自身行为,又重视分管部门;既注重业务工作开展,又加强排查分管领域的廉政风险点,带头整改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落实各项专项治理工作,有力的推动风险防范机制的执行。
以协同责任为联动,推动整体“循环链”
通过营造各部门“众人拾柴”的小气候,各个责任方形成了一个有机整体,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认识,明确各自定位和责任,联合联动,上下同频,协同推进,进一步推动形成全区“责任共同体”的大气候。
在“四责联动”的基础上,区纪委还不断探索完善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纪检监察室以及其他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逐步提升监督实效。
针对加强“小微权力”整治问题,区纪委对“三资三化”“教育领域突出问题”“行政执法规范”“资金合规使用”专项治理等领域工作进行督查,加强各专项整治工作的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加强监督成果的综合运用,保证各专项治理的成效,通过专项督查等将责任落到实处。
“四责联动”关键在“责”,重点在“联”,通过形成责任落实、责任到人、责任监督、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级级落实、四责联动协同推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钟楼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