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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通报3起违规吃喝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9-04-01   来源:常州市纪委市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1.天宁区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国良、储力先等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6年至2017年期间,周国良、储力先以及天宁区农业局水利科科员陈伯明、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黄建忠等人,先后多次接受常州市郑陆良种繁育场场长王建琴用公款安排的宴请,收受土特产。2018年12月29日,周国良、储力先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伯明、黄建忠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王建琴因提供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2.钟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蒋小燕违规接受案件当事人宴请并收受超市购物卡等问题。2016年至2018年期间,蒋小燕接受案件当事人宴请,接受、索取案件当事人财物,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10月18日,蒋小燕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3.溧阳市天目湖镇综合执法局城南中队队员张俊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12月,张俊等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2018年4月23日,张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