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监督曝光 >> 内容
常州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9-09-30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市纪委监委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 常州市燃气管理站监督管理科科长金成违规收受香烟和礼品问题。2018年7月和12月,金成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香烟和礼品。2019年5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给予金成党内警告处分。

2. 常州经开区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二科副科长朱鹏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2年至2017年,朱鹏军多次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妻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2019年4月,常州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分别给予朱鹏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撤职处分。

3. 新北区工业和科技环保服务中心环保科科长杨耀方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杨耀方违反规定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烟酒。此外,杨耀方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6月,新北区纪委、监委分别给予杨耀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