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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构建方法抓实督查,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发布日期:2019-02-28   来源:溧阳市纪委市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溧阳市将今年确定为“巡察整改质效提升年”。自2017年3月以来已开展了7轮巡察,完成巡察量已近一半。该市将通过构建整改方法论、做实整改监督、落细评估考核等措施,着力提升整改质效,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是建方法论,明确“怎么改”。探索出台《中共溧阳市委巡察整改“三五”工作法》,建立听取汇报、进度报送、问题销号、全程留痕和督查问责“五项制度”,明确梳理问题求“全”、整改措施求“准”、整改问责求“严”、整改成效求“实”和整改督查求“真”“五项标准”,健全整改责任、合力整改、督查推进、整改销号和评估考核“五项机制”,为巡察整改确立“方法论”、明确“施工图”、戴上“紧箍咒”,确保严肃整改、精准整改。

二是抓实过程,明确“怎么督”。对整改期限已达一年的前三轮被巡察党组织,一季度将组织若干督查组,采取听汇报、个别谈话、查阅台账、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专项督查其整改成效和移交事项办理情况。对正在实施整改的单位,全面排定督查名单和督查计划,按照巡察整改时限划分“集中整改”和“持续整改”两个阶段,进行分段定期督查,确保过程督查全覆盖。同时,严格销号程序和报结制度,被巡察党组织认为可以销号的,需逐条填写所整改问题销号表,经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牵头部门、被巡察党组织主要领导依次审核,督查组验收后才能销号。

三是用好评估,明确“怎么考”。优化完善《巡察整改工作考核细则》,年底对整改效果进行量化评估和综合评价,纳入市级层面年度目标任务和绩效管理考核。对思想认识不到位、整改推进存盲点、整改成效打折扣以及边改边犯、改后再犯的的严肃问责。(段江华 黄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