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把“利剑”。高质量做好巡察工作,首要的是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巡察重点,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部署,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化。”常州市天宁区委巡察办主任周晓峰介绍。
2018年以来,该区巡察机构立足自身职能定位,从高处着眼,实处着手,加强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激发工作活力、激活内在动力,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7大环节88项细则流程图,提高巡察效率
“为克服巡察队伍流动性大带来的困难,我们编制了《天宁区委巡察工作7大环节任务安排表》,具体将巡察办、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责分解成7个环节、88项具体工作。”天宁区委巡察办副主任徐浩介绍。
制定《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巡察组工作流程图》,围绕巡察工作7个环节,细化成40项任务,涵盖了巡察所有的工作流程链条,为巡察组干部扎实推进工作提供了依据。
同时,为了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定《天宁区巡视巡察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区委巡察工作档案移交管理规定》,每轮巡察结束,材料全部移交归档。截至2018年底,天宁区委巡察办共接收移交档案材料63宗,相关资料均得到妥善保管。同时,建立问题底稿制度,确保过程有证可循,问题有据可查。
“巡察组对发现的各类问题梳理研判,不放过任何细节、不轻视任何疑点,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锁定证据、分析研判后逐一核实处理,做到发现问题评估科学、处置规范,使巡察监督的触角和威慑力直插基层。” 徐浩说。
天宁区巡察组规范信息收集方式,严格工作程序,明确职责范围,强化内容管理,通过巡前通报、个别谈话、组织座谈、查阅资料、听取汇报、问卷调查、个人事项核查、信访受理等方式收集信息。前6轮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215个。
成果运用规范化 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天宁区委巡察机构将始终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既立足于‘当下改’,又着眼于‘长久立’。”周晓峰说。
为了加强巡察成果运用规范化建设,发挥好震慑、遏制、治本作用,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天宁区委巡察机构积极探索做实做细巡察的“后半篇文章”。
一是报告撰写规范化。对标上级要求,突出政治站位,让报告个性特点更鲜明、问题概括提炼更准确。对疑点难点、无法定性问题,采取集体讨论、证据印证、请示上级等方式慎重处置,确保实事求是、画像精准。严格按照机关公文格式要求,认真撰写报告,无夸大、不贬低,逻辑严密,表述准确。
二是问题整改规范化。可立即整改的问题,制发《巡察整改通知书》,要求被巡察单位对照问题立行立改,及时报送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定时间做好整改工作,并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细化整改措施,落实各方责任,加强督查检查,推动整改落到实处。
三是监督处置措施制度化。建立巡察发现问题约谈制度,根据问题大小、情节轻重对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压实整改责任。规范巡察整改报结工作,明确时间节点,细化被巡察党组织任务要求,强化问责举措,确保整改有序推进。制定巡察整改专项督查实施办法,在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监督主体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日常监督的基础上,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专项督查工作。对移送的问题和线索,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优先办理,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巡察办。
前6轮巡察,共移交问题线索20件,立案8起,党纪处分5人,诫勉谈话5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6人。
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打造巡察“尖兵”
以“强队伍、严管理、提能力”为抓手,严选巡察队伍的“好苗子”,层层筛选巡察工作人才,加强巡察队伍规范化建设,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一是选人用人规范化。制定《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巡察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同区委组织部门的协作,坚持严选优选,组建66人的巡察干部人才库,选优配强巡察力量。
二是教育培训规范化。印发《巡视发现问题招法与实例》《政治巡视监督重点及突出问题表现》等业务资料,人手一册,督促学习,确保熟练掌握方式方法和工作流程。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开展各类专题学习培训、“量身订制”学习课程,确保培训贴近实际工作。通过“集中培训、专题培训、传帮带”等方式手段,多方面锤炼巡察人才队伍。同时,有针对性选派人员到市委巡察机构工作,通过“以干代练”培养人才。
三是日常管理规范化。天宁区委巡察办突出政治能力,严格监督管理,打造过硬巡察队伍。落实巡察组长“一岗双责”, 巡察组建立2个党支部,巡察组长任书记,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制发《巡察工作“十要十不准”规定》《巡察机构借调挂职干部管理办法》等规定,明确“底线”、划好“红线”,做到用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李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