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3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89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651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72.6%;第二种形态190人次,占21.2%,第三种形态26人次,占2.9%;第四种形态30人次,占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