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4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16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842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72%;第二种形态252人次,占21.6%,第三种形态32人次,占2.7%;第四种形态43人次,占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