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常州市新北区纪委监委为推动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五个从严”,强化监督措施,充分发挥好监督保障作用。
一是从严纪律教育。制定反腐倡廉教育计划,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根据身边违纪违法案例,专门制作影像资料,组织国有企业人员观看、讨论;结合《监察法》出台,区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全区23家一级国有企业,与企业领导、职工座谈,覆盖所有监察人员,组织学习贯彻纪律精神,提醒大家时刻遵守纪律规定。通过这一系列教育活动,释放出“纪律面前,国企不能例外”的强烈信号。
二是从严监督检查。紧盯节假日等关键节点、人财物等关键环节,打击歪风邪气,推动纪律作风好转,开展公务用车、办公用房、津补贴、福利发放等6项监督检查,覆盖全区国有企业;邀请会计师事务所对11家国企,从制度建设、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制度管理和“三重一大”事项管理五方面,开展内控制度整改情况专项检查,发现反馈问题45条,并组织问题整改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让问题无处藏身、监督无处不在。
三是从严完善制度。坚持问题导向,主动防控廉洁风险,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督促或联合区国资委建章立制,优化制定《常州市新北区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区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等6项制度;同时会同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单位对全区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考核,管住“关键少数人”的特权,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从严执纪问责。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对干部职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函询,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主动发现、揭露和处理问题线索,坚持利剑高悬,对违纪违法行为绝不手软,违纪必查、违纪必究。一年来,约谈党员干部、职工205人次,提出整改意见建议65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起,处理违纪人员2名,收缴违纪款项42万元,发放监察建议书2份,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作用。
五是从严责任考核。对国有企业采用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考评办法,坚持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考评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从政治生态、作风建设、巡视巡察整改、纪律建设、廉洁自律等5个方面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对国企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考核分数连续三年排列最后两位的单位领导班子将进行诫勉谈话、调离岗位。通过考核,督促国企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担当有为,有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落实。(翟陇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