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县机构改革正在紧锣密鼓进行,许多市级机关涉及到机构、编制、人员、岗位的大调整。为此,常州市纪委市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驻在部门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提出五条纪律要求,防范违纪问题于萌芽之中。一是要求驻在部门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有关机构改革的指示精神,坚决拥护中央、省委、市委机构改革的决定;二是无论是退居二线,还是调到别的单位,都要坚决服从组织的调配安排,不向组织提出任何要求,不给组织增添任何麻烦;三是既要办理好固定资产、文件、文档、卷宗等工作资料的交接,还要将未完成工作进行交接,做到工作无缝衔接。四是既要加强新建或合并机构的领导班子建设,做到团结协作一致,还要加强机关一般工作人员之间的团结,正确处理好同事之间关系,避免内耗的发生。五是禁止迎送活动,对调离的人员不搞送行仪式,对新进人员不搞欢迎仪式,禁止用公款购买发放纪念品和大吃大喝。为确保五条纪律的落实,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机构改革全程跟踪监督,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对严重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