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纪委监委第十六派驻纪检监察组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对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特别是禁酒令规定,在春节期间对驻在部门及下属单位提出三方面要求。
一是层层压实责任。该组要求驻在部门及下属单位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加强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各级纪检部门协助党组织抓节点、抓具体、抓细节,经常性开展督促检查、自查自纠和提醒谈话活动,常拉袖子,常敲警钟,一旦发现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并及时上报,切实扛起监督责任,严格执行禁酒令规定,刹住一些公职人员因聚餐饮酒造成不良影响的现象。
二是严格执行禁酒令。要求认真学习传达2018年4月25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禁止饮酒相关事项的通知》,必须人人熟知禁酒令内容,自觉执行禁酒令规定。私人宴请和接受私人宴请,要做到饮酒适度,安全文明,不劝酒,不逼酒,严禁酗酒闹事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等事件的发生。
三是加大震慑力度。以钉钉子精神,把执行禁酒令往深里抓、实里做,拿出过硬措施,严肃查处问责。对纠正“四风”、执行禁酒令推动不力的单位党组织,上级党委要及时约谈“一把手”。充分运用问责利器,凡是工作日违规饮酒的,以及私人宴请饮酒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纪依规从严从快处理,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加大通报批评力度,形成持续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