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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加强力对“一学习两整治”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9-03-11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今年以来,常州市纪委、监委监督工作交办单(交办004号、005号)下发后,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落实“一学习两整治”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一是突出政治监督,督促驻在部门以更高的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要求各驻在部门党委(党组)深入学习“一学习两整治”有关文件要求,紧密结合市委汪泉书记警示教育大会上讲话和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吸取案例深刻教训,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以坚决态度、自觉行动贯彻落实“一学习两整治”任务要求。二是注重时效监督,督促驻在部门在第一时间贯彻落实“两个专项整治”任务。2月1日上午,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闭幕后,下午该组依据市委汪泉书记在全市警示教育大会和市纪委全会上的部署要求,立即向市人大机关、财政局、审计局和金融监管局等四个驻在部门的党委(党组)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运用多种形式,节前将“学习两个整治”工作(严肃整治违规吃喝问题、严肃整治烟(卡)问题)要求传达到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每位工作人员,确保“三到位”,确保全体人员全知晓、全覆盖。2月19日收到交办单后,立即根据相关要求进行传达督查。三是强化自身监督,坚决在落实“学习两个整治”工作中做模范当表率。该组3名同志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烟(卡)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常纪发〔2019〕3号、常纪通〔2019〕4号文件和市纪委《关于迅速贯彻落实市委两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及市纪委禁令要求的紧急通知》,并对在外执行任务的同志及时传达,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禁酒令”,当好廉洁自律表率。同时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紧盯“两个整治”任务不放,督促市财政局、审计局履行部门职能,强化监管力度,为“两个整治”尽职尽责。与此同时,督促驻在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要求及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驻局纪检监察组,将驻在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和市财政局、审计局的专项整治方案一并上报给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