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纪委监委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监督会议精神,常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强化“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嵌入式”监督作用,督促驻在单位履职尽责,深入开展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一、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迅速落实决策部署。响水县发生“3·21”特大爆炸事故后,该组组长第一时间与市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沟通,要求生态环境部门在监管职责范围内举一反三、高度重视,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在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监督工作会议召开后,该组督促驻在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响水县“3·21”特大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强化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目标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有效监督。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关键处”“关键时”四个关键,督促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实施有力防控监管举措,解决安全生产中突出问题,并同步查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真正做到标本兼治。3月25日,全市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方案将省生态环境厅规定的8点检查内容拓展到10点,进一步压紧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截至2019年4月9日,市生态环境系统对化工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共出动人员1029人次,检查企业438家,共发现163个企业存在248个环境问题,责令逐一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强化“嵌入式”监管,落实整改跟踪督办。聚焦安全隐患线索排查整治,“嵌入式”监督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建设,通过查看问题线索录入和办结情况,先后5次现场推进工作,2次赴基层调研督导,平台建设正有序推进。对于大排查、大整治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求驻在单位列明清单,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整改防范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办,以加强作风建设为抓手,狠抓监督执纪问责,指导督促解决“看不到、做不到、做不好”的问题,切实保障驻在单位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