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纪委监委关于加强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协同联动、提升监督合力的要求,该市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结合驻在部门接受过巡察的实际,积极探索实践与巡察组联动的途径、方法,坚持协同作战、优势互补、同向发力,进一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围绕一个“准”字,积极配合巡察组,全面查找问题。该组主动上门与巡察组对接,交流汇报被巡察部门情况,特别是可能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为巡察提供方便,预先列出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既体现全面体检,又突出巡察重点,切实提高巡察的针对性、有效性。借势借力巡察,发现纪检监察组平时不易或不便发现的问题,突破派驻监督的瓶颈。今年,在配合对市人社局1+6巡察中,提醒重点关注对下属事业单位的巡察,特别是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巡察。
二是力求一个“透”字,协助部门党组,认领剖析问题。密切与巡察组的联系,及时了解巡察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和倾向。协助、督促部门对标找差,积极认领问题。发挥派的“权威”,体现驻的优势,提醒、督促、帮助驻在部门认真研读巡察反馈报告,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梳理、归纳问题清单,剖析成因,挖掘根源,制订细化整改措施。今年,多次参与驻在部门有关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协助驻在部门主动认领问题,积极参与问题分析和措施研究,力争把问题找准,把原因研透,把措施做实。
三是突出一个“实”字,督促问题整改,压紧压实责任。通过谈话提醒、召开廉情分析对接会、下发监督通知单等方式,反复提醒、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断细化措施,做到立行立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逐条消化,对共性问题进行研判分析,及时提出对策建议,扎紧制度笼子,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正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将积极协调,及时跟进,认真查处,运用好“四种形态”,形成巡察“利剑”与派驻“探头”优势互补,取得“1+1>2”的监督效果,从反而倒逼部门主体责任落实。(杭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