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自今年1月组建以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根据常州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理思路、建机制,抓重点、攻难点,实施“三化两提升”工程,聚焦主责主业、擦亮派驻探头、打造坚强队伍,派驻工作取得了良好开端、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一、正确定位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深刻认识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是监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纪律部队。一是厘清关系,聚焦主业,做到职能职责定位“准”。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正确定位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的职责。进一步厘清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之间的关系,在监督与被监督的前提下,要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共同维护良好政治生态。二是主动对接,加强联系,力求部门情况掌握“清”。市纪委全会后,派驻组迅速把会议精神落实到行动上和工作中,深入基层调研14次,与3家驻在单位主要领导面对面进行沟通,召开廉情对接分析会,听取意见和建议。认真参加驻在部门党组会、办公会等重要会议和活动45人次,提出监督意见建议63条,搜集整理包括干部廉政档案、个人重大事项、线索处置等资料,建立了五大类基础台账,全面了解工作情况,为开展执纪执法工作奠定基础。三是提高站位,强化学习,确保忠诚履职自身“硬”。切实把提高政治能力放在首位,认真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努力践行“三个表率”。确定周学习日、排定学习计划,学文件、思工作、悟精神,不断提升履职尽责本领,努力打造“善学能思会辨、善察能查会办、善析能写会宣”的派驻纪检监察组。
二、明确方向做好纪法实施“执行员”
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用好纪律和法律“武器”,将党章和监察法的要求落到实处。一是推进落实两个责任。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是党章规定纪委的主要任务。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协助驻在部门党组研究部署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动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发《2019年派驻监督工作要点》,实施“三化两提升”工程,明确日常监督责任,并通过负面清单的形式,履行好“监督的再监督”职能。二是认真开展嵌入监督。围绕“四个聚焦”开展“嵌入式”监督,即“聚焦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聚焦生态环境综合监管平台建设,聚焦“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构建,聚焦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落实”,特别要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等重大决策部署,真正把派驻工作有效嵌入到被监督单位的关键环节。紧紧盯住关键人、关键事、关键处和关键时,对干部选拔、任用、调配环节嵌入监督8次,严防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三是提升执纪执法质效。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常州市纪委监委监督工作办法》等,通过跟班学习、片区协作、座谈交流等,进一步理顺派驻机构与委机关各业务处室的关系,明确执纪执法要点和程序。对反映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通过走基层、看舆情、广宣传等,努力提高问题发现率。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及问题线索4件,及时分析研判、做好工作预案,采取谈话函询、初步核查等方式,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依纪依法妥善处置,使监督“长牙”“带电”。
三、专项行动做好决策部署“监督员”
坚持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一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监督。省、市纪委监委部署关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监督后,派驻组立即督促驻在部门深入开展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抓紧抓实问题整改纠正。市生态环境系统对化工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共出动人员1490人次,检查企业659家次,发现222个企业存在349个环境问题,责令逐一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市委统一部署,派驻组制定“一学习两整治”监督工作方案,向驻在部门下发监督检查通知单,并抽查学习情况、检查财务情况,相关驻在部门已收缴清退烟(卡)价值近两万元,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二是督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重点针对“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降,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建好用好以问题线索处置为主线的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会同党风室多次听取平台建设情况,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平台已实现与省、市有关平台的数据互通、联网运转,月度线索录入、办结率在全省排名靠前。截至目前,针对超期处置、执法文书不规范等问题平台三级预警127次,通过督办函的形式均予落实整改。对污染防治工作中如有慢作为、不作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及时介入调查处置。三是协助推进督察巡察整改。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环保督察交办事项,针对部分问题整改难度大、整改质量不高等问题,督促生态环境局按时序进度进行销号管理。督促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驻在部门党组及延伸单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监督,下发通知单,明确工作任务和时序进度,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下一步,派驻组将根据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监督和“一学习两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问题发现率和监督处置质效。督促生态环境系统进一步理顺在机构改革垂直管理后的管党治党组织架构,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最基层。对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工作中推诿扯皮、在落实问题整改中“走过场”、“做虚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从严处理、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