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专栏 >> 派驻连线 >> 内容
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 擦亮监督“探头” 推动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实战化运行
发布日期:2019-08-21   来源:天宁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今年以来,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围绕市纪委十大行动中监察体制改革治理效能增效行动,全方位推进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建设和实战化运行,确保基层监督“探头”越来越亮。

监察对象成库。为摸清监察对象底数,实现对全体监察对象监督全覆盖,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按照国家《监察法》和省纪委监委《工作指引》要求,对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涉及的5类监察对象进行细化,按照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等情况进行统计分类,形成监察对象信息台账,现掌握监察对象3714名,其中共产党员1769名,非党员1922人,民主党派人士8人,预备党员5人,团员10人。

小微权力成单。聚焦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梳理街道各村(社区)小微权力,出台制定制定《天宁区各街道小微权力运行操作手册指引》,明确包括“资产管理”、“组织人事”“公共服务”的3大类34小类权力清单,并配套梳理权力运行风险点、流程图,确保“小微权力”清单“应进必进”、全面公开。制定完成后,各镇、街道纪委选择一村、一社区开展先行试点工作,因地制宜调整清单内容。

联动监督成效。今年上半年,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共实施交叉监督18次。与区纪委党风室、区作风办联合,就作风效能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反工作纪律的6人进行相关处理。牵头各镇、街道启动对集体农贸市场运行管理情况的专项监督。对“一学习两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扶贫领域、“三资三化”等专项治理工作中暴露的区域性、领域性问题,实时跟进“再监督”,确保专项治理质效。

线索核查成案。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坚持与街道纪委信息共享、工作协同,对街道纪委查办案件及时跟进,推动监察监督与纪律监督“两促进、两提高”。对于区纪委监委交办以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线索,按照要求设立核查组,明确线索核查“一事一授权”,今年上半年,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共处置问题线索18个,督促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次数3次,提出监察建议4份,立案6件,实施问责3人(次),提出问责建议5条。(孙相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