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聚焦主责,强化担当,出台《常州市公安局纪检机构改革方案》《关于明确市局机关纪检干部分工的通知》,全面完成公安内设纪检机构改革工作,推动“两个责任”有效落实,全力开创派驻监督新局面。
助力监督工作全覆盖。改革前,市公安局共核定内设纪检机构10个、派出纪检机构5个,实际启用7个内设纪检机构和4个派出纪检机构。《常州市公安局纪检机构改革方案》出台后,撤销原市局内设纪检机构和派出纪检机构,设立10个纪检工作组和3个城区公安分局纪委共11个“纪检单元”,对31个警种部门、3个城区分局实现监督“全覆盖”、震慑“无盲区”。
助力主责主业更突出。改革前,启用的7个内设纪检机构有6个只配备纪委书记1名,4个派出纪检机构除监督执纪工作外仍承担繁重的信访、督察、维稳等工作。改革后,11个“纪检单元”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三项任务,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不再承担其他公安业务工作。此外,筹备在全局范围遴选一批优秀民警充实纪检力量,保证每个纪检工作组至少有2名干部,所有纪检监察干部全部交流使用。
助力队伍素质再提升。方案落地、人员到位后,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快速启动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工程,既借助平台,积极组织全员参加市纪委监委组织的“周末讲堂”等“规定动作”;又因地制宜,围绕纪检监察业务和公安业务工作密集推出干部业务交流、培训等“自选动作”。7月3日下午,组织召开首期纪检工作组座谈会,围绕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学习,快速适应纪检监察工作新要求的主题进行广泛交流,就严格监督执纪、严守工作规范等作出具体部署。8月1日至2日,举办全市公安机关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邀请市纪委监委、市委党校等单位领导专家、业务骨干,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以及案件审理、审查调查、信访举报、执纪执法等纪检监察业务进行专题授课,帮助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提升专业水平。(谢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