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实细则》是2012年制定的,个别条款与当前不相适用,要及时修订。”日前,常州市金坛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在“三重一大”事项专项检查中发现区财政局存在以上问题。
今年7月,随着机构改革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调整,该组第一时间集中精力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入手,对被监督单位权力运行和政治生态情况进行摸底,为履行好监督职能夯实基础。
该组通过对各被监督单位工作职能、廉政风险点防控等资料分析研判,督促并指导被监督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决策内容、规范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并报至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我们发现被监督单位18个问题,主要表现为制度不完善、党政会议不分、党委(组)会议召开频次较少、会议记录不能详细体现决策流程、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到位等问题。”陈晓伟介绍。
对此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组进行了当场反馈,要求被监督部门限时整改,对拒不履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和拒不进行整改的单位,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该组还向被监督单位发送了《关于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建议函》,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会前报备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备案表》,要求各单位召开会议研究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时,须提前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派驻纪检监察组,并提交会议相关议题、讨论研究方案、安排意见、相关文件、法律法规等相关资料以供审核。
据悉,为强化监督质效,该组还选择部分重大事项进行跟踪式监督。如8月中旬教育系统“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建成使用,该组从省市工作布置会议开始进行全程参与式监督,既加深了对具体业务的熟悉了解,又提升了一线工作人员重规程、守规矩的意识。
7月以来,该组参与涉及“三重一大”会议7次,否定不符规定决策事项1项,对3个事项的后续推进进行了跟踪式监督。
“综合派驻监督事项繁多,想要提升监督质效就要抓住‘牛鼻子’,‘三重一大’事项就是这个牛鼻子”,陈晓伟说道,“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做到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督查的全过程监督,才能确保监督不走过场,不流形式”。
(朱小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