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聚焦群众关心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压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等各项工作。9月以来,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总局、省局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全市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工作。9月25日至26日,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常州市教育局对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开展了联合专项督查,期间分别对6个辖市、区的15家幼儿园、中小学校的食堂进行了抽查,抽查工作从严、从实、从细,首次采用调查问卷加抽查考试的形式,突出对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情况的抽查考核。
本次督查重点围绕“五个严查”来展开:在严查相关制度落实方面,重点检查是否按上级要求开展教育、食药部门联合检查工作;是否把学校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本系统的年度考核指标体系等。在严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责任落实方面,重点检查各地食药监管部门是否私心学校校园作为监管重点;是否落实校外托餐行为管理制度,对校外托餐经营者进行许可或备案、登记;是否组织开展了对学生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专项检查和专题教育培训等。在严查教育行政部门责任落实方面,重点检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是否出台了加强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措施;市教育行政部门在秋季开学后是否组织开展了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是否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作为“‘平安学校创建’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等。在严查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方面,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和是否每学期开展了2次以上食品安全教育活动等。在严查学校食堂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依法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是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是否每月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并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更改。
下一步,该组将会同辖市区纪委监委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辖市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学校食堂及食品安全开展督查,督查工作落实,督查检查成效,落实学校主体责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