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常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监督工作新要求,紧盯关键环节和问题易发、多发部位,突出在机制建设、执法督察、监督保障上下功夫,着力构建检察权规范运行监督新模式。
健全三项机制,着力筑牢队伍思想防线
深化教育引导机制。紧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问责条例、十条禁令、“三个规定”以及重大事项等文件列入全体检察人员必学科目,拉出学习计划和序时进度,增强学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把警示教育与党章党规党纪、检规检纪紧密结合,运用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专家讲学等形式,引导干警结合岗位风险,查摆问题,举一反三。健全内部协作机制。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及时搜集整理市院机关各部门在工作、办案中发现的违反党规党纪、检规检纪和不作为、乱作为、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线索,明确要求发现问题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填写《问题线索移送情况登记表》,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接和报送。今年以来共收到各类问题线索4件。严格责任考评机制。坚持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年度考评相结合,加强对各基层院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和员额检察官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梳理汇总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将整改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突出“三个结合”,着力提升嵌入式监督实效
与个案督察相结合。把受理信访投诉案件作为执法督察重点,配合开展市院机关执法督察人才库建设,组织相关业务骨干对被投诉案件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本着“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认真倾听当事人的意见,研究制作较为详尽的答复提纲,全力做好当事人的答复和息诉工作。今年以来,共组织对3件信访投诉案件进行了督察。加强对违纪违规案件分析研判,针对一起信访举报中存在的不规范司法行为,在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2016年以来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的专项督察。与专项督察相结合。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围绕看守所提讯情况、巡回检察、涉案款物、“三个规定”执行情况联合开展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整改建议,对突出问题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通报至各部门引以为戒,促进督察成果运用。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通过“回头看”,督促相关部门制订和落实整改措施。与案件评查相结合。与案管部门建立案件信息互通机制,全面聚焦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问题,对存在的严重不规范司法行为或屡次被通报仍然不改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坚决予以问责。与案管部门联合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适用情况和作出终结性决定案件的专项评查,加强对“三个规定”和重要事项的监督,确保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到位。
用好“三大抓手”,着力夯实从严治检根基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部署开展廉政风险再排查再防控,通过学习讨论、梳理排查、建立防控措施三个阶段,对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开展细致梳理,分类制定防控措施。组织开展对两级检察院排查防控落实情况督察,针对存在的排查问题不实不细、防控措施针对性不强、不准等问题,及时分析原因,以点带面,强化指导。广泛开展廉政谈话。注重主体责任压力的层层传导,通过“面对面”与部门主要负责人谈话,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落实好部门工作任务,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和防范意识。聚焦员额检察官等重点人群、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采用约谈、集体谈话,增强检察干警的纪律规矩意识。发挥问责利器效力。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把监督检查、综合考评、责任追究相结合,对违反岗位职责、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问责。今年以来因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规范司法后果的一起案件,相关责任人员分别被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费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