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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的补偿对象
发布日期:2019-04-2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这几笔苗木补偿款的总额怎么和招待费的总额一样,这也太巧了吧?”不久前,江苏常州金坛区委巡察组在延伸巡察朱林镇龙溪村时,了解到该村账目票据存在涉嫌违规的情况,随即作为问题线索移交给区纪委监委调查核实。

区纪委监委迅速成立调查组,由我担任组长。作为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又是一名老纪检,我觉得仅仅和当事人了解情况还远远不够,为提高效率,我将调查组分为两路,自己带领一路来到村委会进一步核查比对相关账目,另一路直接进村入户走访。

一到村委会,我和调查组成员就一头扎进了村里这几年的账目中,好在各种票据都还齐全,我们把苗木补偿款的票据和招待费用一一进行比对,发现有几笔招待费竟然和村民宋某、颜某等人的苗木补偿款总金额完全对等,分毫不差。

有这么巧的事?带着这个疑问,我找到该村党支部书记陶某了解情况。

“你村村民宋某、颜某的苗木补偿款都发放到位了吗?”

“发下去了,他们都签了字的。”

“你能带我们到宋某、颜某家中看看吗?”

“这,这,我听说这几个村民最近好像外出打工了。”陶某结结巴巴地说。

见陶某言语搪塞、神色慌张,我意识到,其中可能另有蹊跷。

而这时,另一路调查人员也传来消息,村里根本就不存在宋某、颜某等人。那么,他们的苗木补偿款从何而来?他们的签名又是怎么回事?

“你确定村里真有宋某、颜某这两个人?”我再次追问陶某。

“嗯……容我再想想。好像有这两个人吧,我也记不太清楚了。”

“我们调查组的同志到村里都走访过了,压根就没这两个人!”我正色道,“既然不存在这两个人,那补偿款是怎么领取的?”

面对追问,陶某一时语塞,但我能感觉到他此刻在做着心理斗争,沉默了几分钟后,他向我道出了原委。

事情要从2015年底的一天说起。这天,村委会会计王某找到陶某说:“陶书记,这是我们村今年的招待费明细,现在镇里对我们管得很紧,今年的招待费已经超标了,怎么办?”

“可村里工作任务这么重,很多事情肯定需要进行招待的,不然也说不过去。”陶某想了想,对王某说道,“这样吧,编造几个村民的苗木补偿清单出来,找人签个字,来补齐这些费用。”

“这能行吗?”王某问。

“只要把账做好了,上面应该是查不到的。况且,我们这么做也不是为了把钱装进自己的口袋,也是用于公务接待嘛,不会有啥大问题的,你去办吧。”

随后两年间,陶某利用川气东输、西气东输项目经过龙溪村需要对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时机,授意村会计伪造宋某、颜某等村民虚假苗木评估单,向朱林镇政府申报苗木补偿款,用于报支该村违规招待费用近10万元。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调查组还是发现了招待费里藏着的“猫腻”。最终,陶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金坛区纪委监委蒋志军)